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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废水一体化设备推荐工艺设备
2022-04-24 08:09:48 来源:上海伊爽环境一、处理工艺流程 1、从畜舍排出的废水先通过格栅截留较大固体,然后再通过固废分离机除去较小的固体粪渣与粪便一并堆肥,废水进入调节池,以均衡水质和水量。 2、用提升泵将调节池中的废水提升到厌氧池,通过厌氧生化处理降解掉大部分COD;厌氧池出水溢流进入好氧池; 3、在好氧池中加入硝化抑制剂,以抑制硝化细菌的活性。厌氧出水中残留的COD和新型污染物等在好氧池被进一步降解,好氧池出水溢流至二沉池进行泥水分离,上清液进入臭氧接触池,污泥部分回流,部分以剩余污泥形式排除,剩余污泥经污泥脱水机脱水后堆肥处置。 4、臭氧接触池的主要功能是消毒,也可以作为去除新型污染物的保障措施。经过臭氧消毒的废水进入贮存池,用于施肥或灌溉。 二、总体设计 一般规定
1、畜禽养殖废水新型污染物末端处理工程的设计单位应具有国家相应的设计资质。 2、畜禽养殖废水新型污染物末端处理工程的设计还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3、畜禽养殖废水处理应从源头控制,严格执行雨污分流,通过优化私聊配方,提高饲养技术、管理水平,尽可能采用干清粪工艺,减少废水排放量和废水中的污染物浓度。 4、畜禽养殖废水处理应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以综合利用为出发点,提高资源化利用率。 5、畜禽养殖废水经无害化处理后进行还田综合利用的,参照DB 31/T 1137执行。若处理后的废水用作农田灌溉用水,出水水质应满足GB5084要求。 三、技术原理
1、从保障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价值和新型污染物去除效果角度出发,在禽畜养殖废水厌氧处理的基础上,增加好氧生化处理单元,同时通过抑制氨氮硝化减少氮素损失。 2、在废水好氧生化处理系统中投加硝化抑制剂,抑制硝化细菌的活性,对化学需氧量(COD0)、抗生素和激素类新型污染物的降解无显著影响。 四、水量水质
1、水量。畜禽养殖废水水量应根据实测排水量确定,或参照本地区同类养殖企业实测排水量确定;没有实测排水量数据时,可根据GB18596/DB1098中的“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估算; 2、常规污染物含量。畜禽养殖废水常规污染物含量应以实际检测数据或本地区同类型畜禽养殖企业的实测数据为准,无实际检测数据使取值可参照以下表格。 3、新型污染物含量。畜禽养殖废水抗生素类新型污染物取值范围为几~几百μg/L,激素类新型污染物取值范围为几十~几万μg/L。 五、常规处理设施
1、格栅。格栅的技术要求按GB50014执行。 2、固液分离机。固液分离可选用螺旋挤压分离机,宜在废水排除畜舍后3h内进行固液分离。 3、调节池。调节池有效容积宜按照畜舍排水规定确定,不应小于日*大排水量,并适当考虑应急事故需要;调节池宜加盖,并设置通风、排风机除臭设施,调节池应有安全栏杆和检修扶梯;为便于检修,调节池易分为两格。 4、厌氧池。厌氧池应按容积负荷设计,并按水力停留时间校核,厌氧池的技术要求按HJ2013/HJ2023和HJ2024等相关规定执行。 5、液肥贮存池、液肥贮存池总容积应以配套农田作物*长施肥淡季需储存的畜禽液肥总量为依据,至少要能贮存40天的排水量,并做好池体防渗、密闭防臭措施。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畜禽养殖废水新型污染物末端处置可行技术指南(试行)》,本指南提出了在畜禽养殖废水常规处理设施后增设新型污染物处置设施的可行技术。
本指南适用于本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准水源保护区及缓冲区内采用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的畜禽养殖场,用于指导畜禽养殖场新建或改造废水抗生素和激素类新型污染物末端处置工程处理设施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及建成后运行与管理。其他区域采用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的畜禽养殖场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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